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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陈观禄 摄影报道)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石碌镇凯达商业广场一层有一商铺存在违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昌江消防依法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450元。
8月27日上午,昌江消防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商场一层某店铺违反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储汽油,违反《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禁止在住宅、地下建筑、集贸市场、商场内生产、储存、销售、销毁易燃易爆物品”,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七十五条,决定对该商铺处450元罚款,并责令该商铺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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