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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21日,记者了解到因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近期海南京森环保有限公司被罚款18.8万元。
据悉,海南京森环保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是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小区B1幢第8层804房,在海口实施了转移固体废物(废油脂)出省利用未报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8月4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京森环保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8.8万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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