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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20日,记者了解到,因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近期,海南易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一天内收到两张罚单,被罚款合计27万元。
据悉,海南易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是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桂高路4号,在海口实施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8月15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易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6.7万元;责令三个月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此外,海南易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还在海口实施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8月15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易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0.3万元;责令立即停止水稳搅拌站和碎石加工站项目的建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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