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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试点等,以督促路长履责推进公路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应急能力建设等高质量发展。
据悉,海南各市县虽已结合路长制明确了农村公路各方管护责任,但缺乏日常监管机制。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落实不实不深,管养不到位现象普遍存在,路长议事制度、路长协同联动机制等需进一步完善。对此,今年以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采取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情况调研,找准问题;制定加强路长制责任落实的相关措施,并督导各市县认真实施的措施,解决上述问题。
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介绍,全面摸底路长制运行存在问题,总结我省路长制运行成效,全面摸排存在问题。结合我省路长制运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针对性地完善省级配套制度文件,更好地指导市县政府和公路管理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完善体制机制。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发展体系,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架构及对应职责更加清晰,“路长制”管理框架及运行模式更加明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通过实施“路长制”管理,明确细化了各级路长公路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职责。
此外,进一步梳理完善“路长制”组织形式,各级路长、乡镇专管员、护路员和养护员职责,设立路长办公室及部门联动要求,明确路长协调、巡查等工作运行机制。依托海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平台和“路长制”APP推进“路长制”线上运行。通过明确各级路长在路长制管理中的统筹协调职责,明确路长办公室成员应包括市县发改、财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旅游、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从体制机制上推动农村公路发展从单一部门行为上升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行为,构建各方协调联动、合力共治共促的工作格局。
记者注意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公告路长名单、设立路长公示牌等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问题反馈。明确要求普通国省道路长公示牌设置在路线起终点、管养分界点、重要交叉路口,县道和乡道路长公示牌设在公路两端人流量较大位置,路线大于10公里时应在中间增设公示牌,村道路长公示牌应在村口或村委会等人流量较大位置。
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试点。选取海口、文昌、定安、琼海、万宁、陵水、三亚等7个公路分局所管养的1391公里普通国省干线作为试点区域,实施“省局总路长+公路(分)局班子成员路长+养护路长”的三级“路长制”管理模式,以督促路长履责推进公路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应急能力建设等高质量发展。
据悉,我省强化路长制监督考核。省级层面,将“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省“四好农村路”年度考核,与“四好农村路”发展整体考核纳入省政府对各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市县层面,指导市县政府加强监督考核,完善“路长制”奖惩,将乡级村级路长实施情况纳入对乡镇及班子有关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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