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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英州派出所接到陵水县英州镇某银行报称,有多名男子预约取大额现金,情况可疑。接报后,英州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带队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迅速制止了可疑人员的行为,并将在场人员传唤回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田某某与方某在网上结识了一陌生人。陌生人称,如果田、方两人向其提供银行卡,其就会帮两人到海南来挣钱,还会提供两人来琼的机票、食宿等费用。两人来琼后,在陌生人的指使下,田某某出借了自己的银行卡给在海南与二人对接的林某和黄某某。方某因害怕涉及犯罪,拒绝了陌生人出借银行卡的要求。
过了一段时间,田某某、方某、林某、黄某某四人搭乘同一辆车来到陵水县英州镇某银行取钱。在田某某去取钱的过程中,陵水警方迅速将方某、林某、黄某某三人抓获。随后,方某积极配合陵水警方的工作,成功劝投田某某到所归案。
经询问,田某某、林某、黄某某均如实对自己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方某已认识错误,承诺再也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活动。
陵水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田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处行政罚款500元;对林某、黄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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