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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11日,记者了解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旨在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加快完善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药品领域涉刑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安全风险防范。
据介绍,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强化联合查处药品领域大案要案,优化行刑衔接工作规范和流程,将更好地推进有关规定的落地实施。衔接工作机制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实际情况,细化三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部门行刑衔接总体要求和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及联络员。确保在药品领域涉刑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调查取证、完善监管等环节全过程密切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促进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的无缝衔接,确保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刑事优先”要求行政机关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并等待司法机关刑事处理结果。而移送后不管司法机关有无追究刑事责任,都存在需要行政机关继续处理并进行行政处罚和消除风险隐患的情形。信息通报机制从单向通报向双向通报的转变,表明药品监督维度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完善。
三是规范案件线索移送、调研指导、联合培训等程序。对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领域监管执法实际情况,明确药品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部门。联合省公安厅每年不少于1次下基层开展现场调研和答疑指导,每年联合举办1期衔接工作业务培训班。对重大案件侦办或专项工作需要,联合开展线索侦办工作。
据悉,下一步,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案件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和工作台账。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联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各市县药品安全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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