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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提蒙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陵水县提蒙乡某猪场内,有人破坏他人财物,请求警方出警解决。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提蒙派出所进行调解。
经询问,民警了解到,吴某远指挥一辆汽车倒车的过程中,车辆不慎驶入了裴某富猪场内。因猪场内道路狭窄,为了让车辆顺利驶离猪场,吴某远拔掉了阻碍前行的一棵莲雾树苗,同时还拆掉了车辆压坏的水泥围栏。
了解事情经过后,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从问题根源入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引导双方进行治安调解。经过民警耐心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吴某远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裴某富赔礼道歉,并赔偿裴某富人民币1500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不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至此,这起因琐事引起的治安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
警方提醒
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还要承担经济赔偿,切莫因自己的一时疏忽犯下损人不利己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