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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6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2023年第1期)显示,保亭民意宝真商贸有限公司、保亭保城黄英梅淡水鱼摊销售不合格食品。
据悉,近期,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类产品7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保亭民意宝真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城区团结北路东侧广东街二期4幢一二层)销售的老姜(生产日期/批号:2023/04/21),检验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姜中铅污染限量值不得超过0.1mg/kg。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只有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发身体的不适,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姜最大限量值分别为0.1mg/kg。姜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姜在养殖/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二、保亭保城黄英梅淡水鱼摊(地址:保亭县城农贸市场内)销售的淡水泥鳅(生产日期/批号:2023/04/24),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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