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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唐伟杰)为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了解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6月6日,澄迈县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该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主要做法、亮点成效,通报了三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0年以来,该院在刑事检察方面,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逮捕案件37件,涉及94人,其中批准逮捕66人,不批准逮捕28人;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案件54件,涉及114人;移送起诉3件,涉及11人;报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2件,涉及105人,有力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了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司法效能。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2020年以来,该院共立案办理涉及红树林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磋商结案4件,回复整改率100%;提前介入并监督公安机关对破坏红树林的9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着手办理涉及红树林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一件已判决。督促保护红树林面积391.21亩,保护红树林24.8729万株,涉案红树林总价值2088.767万元,涉及红树林生态总价值627.9647万元,现已督促责任主体补种红树林9.3683万株,追缴生态修复金181.7996万元;助力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成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正面典型。
此外,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入选海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项目,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一个以保护红树林为创新实践内容入选的项目。
据悉,该院成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办案团队,发挥分管领导一并分管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两个条线的优势,统筹办案力量,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一体发力,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同时,办案团队配备无人机3架,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和快检设备各1套,搭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组织和信息联络员团队,调查取证手段多、科技含量高。主动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公益诉讼联席会议7次,听取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充分交换意见,组织磋商,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推动问题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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