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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31日,记者了解到因非法占地,近期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165274元。这是今年3月以来,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第5次因非法占地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处罚。
据悉,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由海南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场所是海口市江东新区桂林洋大道与桂秀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完善手续的情况下,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新市村委会新市村地界上建设府越路项目配套钢筋加工厂(水泥硬化地面、集装箱等设施),非法占用土地1652.74平方米(2.48亩)。7月20日,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165274元、责令退地、没收地上构筑物。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3月3日至7月20日,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已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处罚5次,原因均是非法占用土地,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共计114676.69平方米。
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其余4次被处罚具体情况:
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美兰区灵山镇灵山村委会大陈村建设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周边配套路网项目(柏油路、两侧人行道等),非法占用土地4205.59平方米(合6.31亩)。3月3日,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被责令退地、没收地上构筑物。
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上陈村委会地界上建设海医一附院江东新院区周边配套路网项目(人行道等),非法占用土地451.97平方米(合0.68亩)。3月9日,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被责令退地、没收地上构筑物。
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完善手续的情况下,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湖村委会地界上建设文营路北段及相交规划路工程项目(柏油路、人行道、两侧绿化带等设施),非法占用土地40946.87平方米(合61.42亩)。3月29日,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被责令退地、没收地上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儒房村建设美术馆周边路网项目,非法占用土地67419.52平方米(合101.13亩)。4月26日,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被责令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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