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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陈俊锐 熊鹰)近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吉阳分局破获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刑事拘留1人。
6月4日,高某德(男,30岁)在某APP上看到招聘兼职搬运的信息,遂联系对方。对方以发工资为由让高某德提供其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照片及联系电话,随后高某德又应对方要求到海口某宾馆住下等待工作安排。
6月5日上午,对方带高某德前往应聘,但招聘方将其身份证和银行卡拍照后表示其不符合招聘条件,让其继续等待。当天下午,一男子致电高某德,声称误将80000元转到高某德的中国邮政银行卡上,并谎称通过派出所获悉高某德的身份信息,希望高某德能把钱退回去给他,承诺愿意给予一定报酬。
高某德登录手机银行后发现的确有一笔80000元的进账,便信以为真,当准备将钱转账至该男子银行卡时,该男子却以其银行卡额度受限为由,让高某德取现,于是高某德前往银行柜台将80000元取现交给对方。
6月12日15时许,吉阳分局河东派出所根据分局下发的“断卡”线索分析研判,发现男子高某德有涉诈嫌疑。次日12时许,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高某德传唤至河东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高某德如实供述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
目前,吉阳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高某德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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