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去年12月,文昌市文城镇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导致一人死亡。6月19日,记者了解到,近期,事故相关单位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华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被罚款合计62万元。
据介绍,2022年12月12日晚,在文昌市文城镇文昌学校(二期)工程-高中部项目(剩余部分工程)道路沥青摊铺施工现场,一名工人在指挥施工过程中被胶轮压路机碾压死亡,死者系海南华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
文昌学校(二期)工程-高中部项目(剩余部分工程)位于文昌市文城镇航天大道。2022年5月20日,海南文昌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2年12月初,海南华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梁某生和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李某滨洽谈文昌学校(二期)工程-高中部项目(剩余部分工程)停车场及道路沥青摊铺事宜,双方达成口头约定沥青施工工程量160立方米,单价1371.68元每立方米(包料),总价暂计229372.8元。监理单位是海南佳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海南华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进行安全检查,导致事故发生。
据悉,5月30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华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